要想办理土地使用证都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x0d\x0a1、土地登记申请书;\x0d\x0a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x0d\x0a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x0d\x0a4、初始登记颁发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的土地证书;\x0d\x0a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x0d\x0a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x0d\x0a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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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需要向国土局提供哪些资料?在征地申请前需要进行测绘吗?需要哪些测绘成果图?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 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况复杂的,应提交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一式一份;
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同时,进行消防设计方案审核、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查和人防审批。
6、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大队,办理时限7-30个工作日(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30个工作日、重点工程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15个工作日、一般工程项目(含装修)7个工作日)。需要提供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红线图原件、建筑施工蓝图(含建筑总平面图、消防给水总平面图、水池和泵房详图、建筑、水、电、暖通及相关的燃气施工图)、工艺流程图文说明;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工业项目,还应提交建筑消防设计专篇。
7、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气象局防雷检测中心(龙山顶),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建施图纸总说明、电气总平图、电施全套;正立面图(高层)、防雷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证件、防雷产品施工大样图、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证明、防雷设计修改意见(领取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后提交)。
8、人防审批。市政府人防办。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立项批文、红线图、人防异地建设申报表(人防办领取)、建施图两套。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建审科,10个工作日。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纸质申请表、申请报告、规划局签发的规划建筑红线图(加盖规划建筑红线边界章)原件、限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人防部门审查意见函原件,人防部门审查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一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原件,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三套(含绿地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原件;施工图阶段电子图形文件(光盘或软盘一份)、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含功能分类)核算表原件、
“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或“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按规定须联审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后,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随后,应至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务,并至招标办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即工程发包备案。同时,因供电公司设备招标采购时间较长,应先至供电公司办理用电开户手续。
10、用电开户。其中有高压开关柜业扩流程办理时间为42个工作日、无高压开关柜业扩流程办理时间为32个工作日(以上时间均不含设备招标采购时间)。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用电申请表及工程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用电设备明细表、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联系电话。另外工程项目基建用电须提供: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建筑方案设计批复等证件,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设备明细表、综合管线资料、变配电设备设计资料、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等。
供电公司内部流程:客户到供电所申请(1天)---〉供电所勘查、初定供电方案(2天)---〉营销部(2天)---〉生计部(500kVA及以上,1天)---〉调度所(500kVA及以上,1天)---〉公司领导(1天)---〉供电方案答复客户(2天)---〉设计所设计、预算(无高压开关柜8天,有高压开关柜10天)---〉项目部组织图纸会审(无高压开关柜2天,有高压开关柜4天)---〉设计所收取设计费(1天)---〉工程公司预收工程款(1天)---〉物资公司组织设备招投标采购(无高压开关柜25天,有高压开关柜30天)---〉工程公司组织施工、备表(含中间检查,无高压开关柜7天,有高压开关柜10天)---〉装表(无高压开关柜,供电所负责安装,1天;有高压开关柜,计量部负责安装,2天)---〉项目部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供电所送电(4天)。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建工科,5个工作日。须提供材料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立项批文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土地使用通知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盖审查单位章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备案表(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总平面规划图(原件)、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表(原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单(原件)、施工合同(原件)、
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花名册(原件)(无监理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监理备案表(原件)(有监理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调查表(原件)、人防批准文件(原件)[工业项目暂缓(除重点项目外)]、消防审核意见书(原件)、环保审核意见书(原件)、防雷设施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原件)、外来施工队伍单项工程入境备案登记表(原件)、五大员及特种工登记手续、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具有专职安全员B证)办理登记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定额测定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和计生登记表(城区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及备案材料、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市消防大队,12个工作日。收件材料包括:〈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和产品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或型式检验报告等)、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壹套及施工单位竣工说明、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的自验合格证明文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建筑工程申请消防验收,还应提交施工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调试和试运行报告;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还应当提交监理单位监理报告;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变更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交经原审核机关同意变更设计的批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办理事项和权限。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局监督管理科,5个工作日。收件材料包括:建设单位报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报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登记卡(含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
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规划局规划技术管理站,15个工作日。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批准的施工图(含批准变更的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竣工地形修测图三份(应由有资质测量单位测量并加盖测图章,市规划区内需附光盘一张)、加盖竣工图章的建施图(建筑说明、平面图、立图、剖面图)各三份。竣工图章应由该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签字、盖章、其他提交的资料(如会议纪要等)。
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气象局防雷中心,5个工作日。收件材料包括: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由防雷检测中心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此类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局建工科,10个工作日。收件材料包括:征地实征界线红线图、设计变更通知书(包括桩基)、施工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指发生事故工程包括桩基)、桩基试验报告(动测、取芯或静载试验)、砼(包括桩基)、砂浆抗压强度报告表、原材料(钢筋、水泥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包括桩基)、隐蔽工程验收纪录(包括水电工程)、沉降观测记录、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竣工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有监理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图纸(建筑、结构、水电、桩基竣工平面图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违章工程为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工程勘察成果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准书、工程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地基、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人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有人防要求工程)、福建省防雷设施验收报告(有防雷设施要求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表。
三、房产证办理。建设局房管所,20个工作日。收件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原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营业执照、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及图纸。
辽宁省地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图管理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地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编制、印刷、出版、制作、销售、展示、登载地图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地图是指各种公开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的、内部的、保密的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包括纸质地图,电子地图,地球仪,立体模型地图,示意地图,影视和互联网上登载的地图,以地图为载体或者背景刊登广告的地图,文教用具、音像制品、工艺品、纪念品、标牌、玩具等产品上附有的地图图形及其他形式的地图。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管理工作。
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出版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地图管理工作。第五条 编制普通地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编制专题地图,进行实地调绘、修测、补测、标名等需要直接进行测绘活动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第六条 编制地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除历史性地图外,国界线和行政区域界线必须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最新批准发布的标准样图或者标准画法图绘制;
(二)具有现势性,现势性截止时间为出版日期前5个月,地图集(册)的现势性截止时间为出版日期前10个月;
(三)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其相互关系,地图名称与地图所表现的内容相符;
(四)除历史性地图外,地名的标注按照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最新公布的标准执行;
(五)普通地图、行政区划图、教学地图、内部地图上不得刊登广告和其他与地图无关的内容;在其他地图上刊登广告,地图所占版面不少于整个版面的3/4;
(六)公开出版、销售、展示和登载的地图,不得表示国家秘密和未公开的事项;
(七)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规定和技术规范。
地图编制单位不得向地图上标注名称的单位收取标名费。第七条 地图编制完成后,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印刷、出版、制作、销售、展示、登载:
(一)绘有国界线、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省、市、县行政区划图,跨两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送省外出版和由省外单位编制的我省地方性地图,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送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出版的我省地方性地图或者从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引进的我省地方性地图,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中、小学教学地图,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市行政区域内前四项规定范围以外的地方性地图,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省、市、县行政区域范围的示意地图,分别由省、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按照规定需要报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地图,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第八条 办理地图审批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地图审批申请书;
(二)编制地图所使用的底图资料说明(涉及他人著作权的,须提供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协议书);
(三)试制样图一式两份;
(四)进口、出口地图提交有关部门核发的进出口许可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影视、互联网使用地图及电子地图同时报送软盘、光盘。第九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图送审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决定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地图集(册)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第十条 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地图,送审单位应当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在销售、展示、登载前将样本(样品)一式两份报审批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出版公开版地图必须按照技术规范载明地图审图号、出版号(条码)、地图出版日期、编制单位名称、出版单位名称;非公开出版的地图注明内部地图字样;保密地图标明密级。
不得在不同规格样式的地图上使用同一地图审图号。
地图审图号的有效期为2年;地图审图号有效期满后,再版地图应当载明新核发的地图审图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地图批准文件和地图审图号。
测绘资质因为法人征信有问题不能变更怎么办
测绘资质因为法人征信有问题变更步骤如下。
1、公司所在管辖区的工商局领取如下表格:《登记申请书》,《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公司登记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2、按顺序跑四个地方办理所有的手续工商局:所需物品有:所有填写完毕的表格(就是从工商局领取的表格),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任命决定书,新的,单位公章,原正副本原件。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与标准
上传材料中的扫描件除身份证、出租方产权证之外均须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核验原件。
(一)申请条件: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
③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同,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
⑥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合同(协议));
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首次申请城乡规划资质的全部材料;
②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的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及项目委托方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企业更名需重新核定资质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4)经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更名报告;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资质证书正、副本;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其它类型企业提供公司股东会决议。
企业因改制、分立、重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4)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全部材料;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资质证书正、副本;
(7)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三)申请方式:书面送达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新企业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需要什么条件?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首先是建立体系,然后向具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的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需准备如下资料测绘资质申请书目录:
1、 认证申请书;
2、 最新的法律地位证明和具备的资质证明
3、 组织机构图、工艺流程图
4、 覆盖的产品或服务的测量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5、 管理体系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体系发布令、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