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标联合体的资格审查应满足哪些要求?

联合体资格审查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2)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4)联合体各方均需与业主签订合同。(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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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体资质确定

关于联合体资质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对同一专业工程组成的联合体单位,资质就低(比如招标项目为公路施工,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一级资质。

而甲乙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甲为一级资质,乙为二级资质,那联合体投标认为资质仅为二级);而对于招标项目中包含多个专业,只要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分别达到相应资质要求即可。

制度须知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实践中,大型复杂项目,对资金和技术要求比较高,单靠一个投标人的力量不能顺利完成的。

可以联合几家企业集中各自的优势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是相对松散的独立单位,法律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而不能相互替代。

联合体投标资质规定

【法律分析】

联合体投标是指承包人为了承接不适合自己单独承包的项目,联合其他单位作为投标人进行投标的行为。

投标联合体资格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必要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3)由同行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如果有两个甲级资质,一个乙级资质,则只能评为乙级,之所以有此规定,是为了督促资质优秀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物供应商或承包商完成投标,保证投标质量。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共同投标。联合体为临时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为了增强投标的竞争能力,减轻联合体各方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造成的财务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各方技术实力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工程竣工的可靠性。

有关于工程联合体投标的资质要求

有些工程比较大,一家做不下来,所以组成联合体一起投标,这个是法律允许的。

当然,就如你看到的那样,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那家单位计算,所以实际上就要求联合体中的所有单位都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毕竟联合体中的每家都要干活,而且是各做一块。你不可能因为A公司有资格做这个,就不对B公司做要求,不然做出来的东西这边好那边坏,蛋疼的还是招标单位。

联合体承包的资质条件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承包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承包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承包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有一个是乙级,则这个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承包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保证招标质量。

目前市场经济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政府采购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数家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成为填补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当前市场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

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能够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履约能力差而转包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组成联合体承包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招标人不得强制承包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

目前国内具备联合体承包的企业有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数十项建筑类一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