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花语印象验收没通过
如果宝坻花语印象验收没有通过,可能是由于花语印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花语印象的设计不符合要求。建议您检查花语印象的质量和设计,并重新提交验收。
宝坻区不动产登记办证需要什么材料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由于资料不全白跑一趟的大有人在。而在办理二手房过户交易、抵押登记前要先查询房产和土地信息是否挂接,对应业务类型提交资料要齐全。如果房产没交易过户或者赠与,房产证权利没发生变化,就不用办理新证。
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天津勘察设计院中哪几所比较好,本人岩土工程专业硕士,面临找工作想了解下,先谢谢各位帮解答了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
近年来,总公司(勘察分院)在京沪高速铁路、欧洲空客A320天津总装生产线项目、伊朗
德黑兰地铁4号线工程、菲律宾北吕宋铁路等项目勘察设计中,获得广泛赞誉,与来自国际
著名的设计咨询公司进行了良好持续的合作。
中交天津港航勘察设计院 ,这个设计院隶属天津航道局
随着天津航道局进军水工工程市场,获得了港口施工的一级承包资质,下属的设计部门涉足港口设计是早晚的。不过由于在航道领域,中交上航道院和上海航道局,长江航道院和长江航道局进入渤海地区,他们目前似乎重点还在航道工程方面。如今天津地区就有一航院、中交天津港湾设计院(一航局设计院)和天津海岸带公司,小一些的还有天津交委的交通设计院、天津港务局设计院、天大设计院(负责水运行业的具体的是原水利系代管的设计所)、河北省港航设计院、天科所的设计院,此外水规院和四航院也通过小项目在不断渗透。因此天津航道院目前还是以巩固航道工程为主,近几年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天津甲级勘察设计企业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天津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1号 7303565
天津市给排水研究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2号 022-3306865
天津市人防建筑科研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75号 3308751-2414
天津市测绘院 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2号 23922603
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8号 23311993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27305311-2332
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3346012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60号 23350150
天津天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同安道14号 23379130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022-27404753
天津津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23539840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23345939
天津天马国际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路7号 8134176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气象台路99号 23346206
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0号 26353922-
机械部汽车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河东区程林庄道天山路 4370598
机械部第五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红旗路370号 3369520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 23367112
天津市勘察院 南开区红旗南路428号 23368070
天津港津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风荷东园2-3-9层 27411448
天津市纺织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白堤路27号 7380302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2号 27380315
天津市建工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灵隐道兴泰里30号 27380781
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9号 27380422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7号 3282174-46
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海测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1号 (022)8341275
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 (022)28341931
水利部天津勘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28346666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电气化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河东区江都路33号 24340602-
天津石化设计院 天津市大港区上古林西 022-63803471
大港油田集团勘察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大港区港东街 25923813
天津美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卫津南路78号 23389293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仕名公寓 26391311
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 天津北仓京津公路521号 022-26390084
中海物探工程勘察公司 天津市塘沽区501信箱 022-25808040
天津乙级勘察设计企业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天津市二轻局建筑设计所 天津市和平区荣吉大街187号 7355880
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徐州道一号 (022)3323344
天津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台儿庄路41号增1号 (022)23115391
天津市广厦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73号 3311039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信建筑设计所 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101号 23395979
天津市城镇建设规划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7305311-2503
天津市和平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襄阳道居仁里5号 3305585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3号 27307079-2051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新潮设计所 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6号 23345925
天津市冶金规划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西园道1号 8358072
中国机房设施工程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西园道10号 28355696
天津市高等院校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23346012
工程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设计所 天津市和平区 3362458
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号 8366874
天津金厦建筑设计所 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16#增6# 23515603
天津市城乡建设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12号 23354932
天津市电子工程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三合里八号 23358126
天津市煤气工程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二马路龙凤里 7275421
天津市医药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马路延生里5号楼一层 27313548
天津商学院商业综合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2号 022-27325284
化工部天津化工研究院设计所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 26374929-2255
天津市振津设计院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来安里1号楼6门旁院内 4141569-
天津中石化销售华北设计院 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五号路七号 4316347
天津市热电设计院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广宁路口 24312163
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 天津市河东区张达庄1号 2431784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 23367355
天津市天泰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城建档案馆转天泰建筑设计院 23350917
天津市邮电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灵隐道12号 022-7389186
天津市交通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3号 (022)28357574
天津市机械工业设计院 河西区解放南路415号 28249146
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勘测设计所 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26330490-
天津电力设计院 天津市河东区常州道28号 4349415
天津城建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东头 23792426
天津市新型建材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498 号 33827313382741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规划设计院 天津市塘沽区新华路87号 25892160-8971
天津市渤海规划设计院 天津市塘沽区山东路6号 5302094
天津中建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塘沽区杭州道72号 5341634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天津市塘沽区津塘公路40号 25348824-2581
渤海石油通讯公司设计所 天津市塘沽区501信箱通信公司 25808000-022
天津港务局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塘沽区新港华安道2号 25708094
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7号 (022)25706749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总公司大楼B座12-13层
25201940
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 天津市宝坻县36号信箱 022-29246795
所有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省的和地质勘查、建筑和岩土测绘有关的单位和公司(集团)。谢谢!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
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
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部队黄金指挥部。
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
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
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
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
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院校:
1、中国地质大学(原武汉和北京地院)
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
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
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
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
(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冶金、有色、轻工、化工、建材等部门所属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从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改组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经贸委与各工业局研究确定。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可以从所属地勘队伍中保留一支从事放射性矿产勘查的精干队伍,其余与原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同步进行属地化、企业化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由国防科工委研究确定。**黄金地质勘查部队的改革,按照****和国务院的有关决定执行。轻工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并入中国盐业总公司。
一、地质部地勘系统
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天津地质研究所(天津地调中心)
沈阳地质研究所(沈阳地调中心)
南京地质研究所(南京地调中心)
宜昌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调中心)
成都地质研究所(成都地调中心)
西安地质研究所(西安地调中心)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全国地质资料馆)
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中国地质图书馆
中国地质博物馆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法技术研究所
勘探技术研究所
探矿工艺研究所
探矿工程研究所
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
成都综合利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机关):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各省市区地质勘查局(组建地质调查院)全部下放。
原石油地质系统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2000年划归中国石化集团。
二、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成立于2001年。
中国冶勘总局一局(华北局):燕郊:第一地质勘查院(燕郊)、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原冶金部第一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从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分出):原编制为:一队:迁安;二队:衢州;515队:秦皇岛;516队:宣化;518队:邯郸;520队:邢台;522队:唐山;物探队:滦县;水文队:定州;超硬材料研究所:探矿技术研究所:燕郊;测绘大队:燕郊;建筑规划设计院:职工医院:二级甲等;子弟学校:
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中国冶勘总局三局:太原:311队、312队、314队、316队、地勘院、岩土总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山东局:济南:2个专业公司,4个综合地质队、2个专业地质队、2个勘查院、1个测试中心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正元资源勘查研究院、新疆地质勘查院(乌鲁木齐,外派单位)、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中南局:武汉,分布在湖北、湖南、广西三省八市:603队:大冶;604队:孝昌; 605队:襄樊;606队:黄石;607队:宜都;608队:黄石;609队:黄石;水文队:黄陂。
中国冶勘总局西北局:西安:西北地质勘查院(西安,原西安地质调查所);五队(酒泉);六队(汉中);乌鲁木齐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保定,国内三大航空物探队伍之一。
中国冶勘总局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北京
中国冶勘总局昆明地质调查院:昆明,原西南局昆明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广州地质调查所:广州
四川省(西南)、辽宁省(东北)冶金地质勘查局和冶金华东地质勘查局(安徽省)已下放。
三、煤炭地勘系统(即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原涿州,现迁北京丰台。
江苏煤炭地质局:常州,勘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物测队、机械研制中心、勘探研究所、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浙江煤炭地质局:杭州,浙江华厦工程勘察院,浙江华厦建筑基础工程公司,浙江煤炭测绘院等。
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新市镇,152地质队、201地质队、202地质队和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广西煤炭地质局:柳州
湖北煤炭地质局:武汉,125队、182队、物探测量队、地质勘查院和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青海煤炭地质局:西宁,105勘探队、132勘探队、物测队、勘查院4和青海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公司。
第一勘探局:邯郸,119勘探队、129勘探队、173勘探队、物测队、科教中心、地质勘查院、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勘探局:北京,机械研制中心,建筑工程公司,地质制图印刷中心。
水文地质局:邯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院、四个水文地质队和物探、基础工程、机电安装、物资供应、地能空调、污水治理等六个专业公司。
航测遥感局:西安
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北京
煤炭资源信息中心:涿州
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涿州
干部学校(党校) :涿州
中煤地质报社:涿州
河北省(邢台)、山西省、内蒙古、东北(沈阳)、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蚌埠)、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泰安)、河南省、湖南省(株洲)、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新疆煤田地质局已下放。
四、核地勘系统(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地质总局)
核地勘队伍组建于1955年,现有6个地区性地质局、52个地质大队以及研究院所、工厂、医院等90个县团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为其业务支撑单位,以6个地区核地质研究所为主体,组建6个核工业地质调查分院,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16大队、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08大队、核工业东北地质局243大队作为专业勘查队伍。
6个地质局所在省的48个地勘单位,以省为单元,整体属地化,组建辽宁省(东北)、江西省(华东)、湖南省(中南)、广东省(华南、由韶关迁花都)、四川省(西南)、陕西省(西北)核工业地质局,其余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9个单位属地化后(组建了河南省(信阳,原308大队)、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等4个核工业地质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管理。
五、有色地勘系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有色地调中心):成立于2001年,北京地质调查所、桂林地质调查所、新疆地质调查所、地质资料馆、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
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资环):成立于2003年,北京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遥感中心、北京测绘院、北京中色物探有限公司(原物化探中心)、河北有色测绘公司。
19个地质勘查局全部下放: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天津市地质调查总院,含河北):原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下辖514队(承德)、517队(石家庄)、519队(保定)、地质四队(秦皇岛)、普查大队(燕郊)、核工业247队(宝坻,原属核工业东北地质局)等六个地质队和一所职工大学(保定),在天津局本部设有天津市地质勘查总院、地质研究所。
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
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吉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黑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南京。下辖805(六合)、806(徐州)、807(南京)、809(南京)、810(南京)、813(南京)、814队(镇江)、研究所(南京)、测绘院(镇江)、矿产开发研究院(南京)、南京岩土工程勘查院。
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绍兴)
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河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广东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广西有色地质勘查局
海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西南有色地质勘查局(昆明,含四川)
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西安,属陕西省正厅级事业单位,有12二级单位,分布于西安、临潼、咸阳、宝鸡、汉中、商洛等地)
甘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青海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
六、化工地勘系统(原化工部地质矿山局)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16家地质勘查院(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阿城)、江苏(徐州)、浙江、福建、泰安(钾盐地质)、河南、山东、湖北(荆州)、湖南、广西、贵州(遵义南白)、云南、陕西)、1家地质研究院(化工地质调查总院(地质研究总院))、1家职工医院。辽宁省(锦州)、安徽省(马鞍山向山)、广东省(花都)、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彭州军乐)等4家已下放。
七、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建材地调中心):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地质公司,辖26个各省、市、区总队,现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八、中国人民武装**部队黄金指挥部
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成立于1974年徐水的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后总部迁涿州,2004年更现名。
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高碑店,原为海洋石油勘探局。
十一、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公司
原地质矿产所属石油地质单位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各石油地质局改称石油局,2000年整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
华北石油(地质)局:郑州
东北石油(地质)局:长春
华东石油(地质)局:南京
中南石油(地质)局:长沙。
西南石油(地质)局:成都,地质勘察总公司
西北石油(地质)局:乌鲁木齐
上海海洋石油(调查)局:
广州海洋石油(调查)局:2001年划归中国地址调查局。
十二、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中国盐业总公司:中盐勘察设计院(前身是轻工业部盐业勘探队):长沙
中国地学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布一览
冰冻圈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甘肃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湖北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黑龙江
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陕西省科技厅 陕西
大气边界层物理与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大气科学及地球流体力学数值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地震局 北京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湖北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
冻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甘肃
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上海
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上海
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江苏
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贵州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陕西
黄土与第四纪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陕西
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福建
空间天气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贵州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内生金属矿床成矿机制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江苏
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江苏
卫星海洋环境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国家海洋局 浙江
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上海
现代古生物学和地层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江苏
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
油气资源与探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广东
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气象局 北京
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仅供同行参考!!!
天津市地下空间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下空间信息管理,健全地下空间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根据《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更新、维护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信息,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城市规划控制开发利用地表(含水面)以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所产生的信息。地下空间信息包括:
(一)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供热、电信、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信息;
(二)地下交通、人防等地下设施信息;
(三)各类建(构)筑物的地下主体、地下基础及其围护信息;
(四)各类水井、地源热泵(井)等信息。第四条 地下空间信息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本市地下空间信息的管理应当实行集中统一、信息共享、服务社会、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下空间信息统一管理工作。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信息中心是地下空间信息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地下空间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更新、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地下空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共享平台的建设、维护与开发利用。
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空间信息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从事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信息具体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人防、水务、国土房管、电力、电信、市政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地下空间信息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市地下空间信息发展规划,并纳入市信息化发展相关规划。第七条 本市地下空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各相关管理部门取得的地下空间信息应当纳入地下空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第八条 地下空间信息通过汇交、普查、补(修)测等方式取得、更新。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建设工程,其地下空间信息由项目建设单位汇交,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汇交下列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数据:
(一)地下建设工程的实测平面图、剖面图或者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等图纸;
(二)反映地下建设工程相关属性的数据成果;
(三)地下空间信息相关技术报告和工程勘察报告。第十条 报废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等,其管理单位、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后30日内汇交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第十一条 汇交地下空间信息应当采用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符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高程年代以及地下空间信息管理技术要求。
汇交的地下空间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伪造。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同步监测或者竣工跟踪测量。第十三条 中心城区、环城四区的地下空间信息以及跨区县的地下空间信息应当向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信息中心汇交;其他区县的地下空间信息向所在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汇交。
按照前款规定接受汇交的单位统称为地下空间信息管理单位。第十四条 地下空间信息管理单位收到汇交的地下空间信息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纳入地下空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并告知汇交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退回汇交材料并要求其修改后重新汇交。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对地下空间现状进行测量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测绘,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汇交。第十六条 本市建立地下空间信息普查制度。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建设需要,制定地下空间信息普查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地下空间信息年度补(修)测计划,并由地下空间信息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地下空间信息普查、年度补(修)测活动涉及其他管理部门或者地下建(构)筑物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的,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