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和县编办哪个好
都是好单位,看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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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市场上竞争激列,就业较困难的状态下,城乡规划局算好单位了,最起码就业稳定,进去就起码事业编,福利不_,工资稳定,应该是好单位了。
编办是好单位,具体从五方面解读:“编办”性质:“编办”全称是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以前是在人社局里设的,现在是独立的,是行政编。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凡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均须遵守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实行统一管理。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第三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和城乡差别的原则,体现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正确处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第二章 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城乡规划的审议、审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审议、审查意见。
自治州、县(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分别由州长、县(市)长,主管副州长、副县(市)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组成。其中非公务员委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四十。
城乡规划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每次参加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的人数不应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作出的审议、审查决议必须获得委员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城乡规划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提交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查的事项进行技术论证,为城乡规划委员会提供审议、审查意见。第五条 自治州城乡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议自治州城镇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跨县(市)的城乡规划;
(二)指导各县(市)城乡规划的编制,监督各县(市)城乡规划的实施;
(三)审查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重要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
(四)审查州府所在地城市的规划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县(市)的重要建设项目和重要地段内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重要建筑物的建筑方案。第六条 县(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议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二)审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村庄和集镇总体规划;
(三)审查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
(四)监督各项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七条 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自治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查通过的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按规定报请审批后,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须向自治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备案。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编制第九条 自治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跨县(市)域的城乡规划由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中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庄、集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等的规划依据城乡规划由其管理部门组织编制。
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其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第十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第十一条 各类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及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并经自治州、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按相关规定报请批准。第十二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各种规划草案在规划公示大厅或者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上公示,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未经公示的规划草案,规划审批机关不得受理审批。
东莞市规划局简介 基本职能指责概述
东莞市规划局即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一个楼盘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的项目初规划方案在通过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后,才能开建,那么东莞市规划局到底是个怎样的机构,它的职能职责分别有哪些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
东莞市规划局即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一个楼盘的项目最初规划方案在通过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后,才能开建,那么东莞市规划局到底是个怎样的机构,它的职能职责分别有哪些?
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09年年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更名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内设办公室、用地规划科、报建科、村镇科、法规监察科、技术管理科、规划编制科、交通市政科等8个机构;直属机构有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东莞市城建档案馆、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等3个。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地址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东莞市东城中路,可以乘坐K1、K4、27、37路公交车在“赛格电子广场”站下车。
2、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组织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我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检查实施。
(二)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我市市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市区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市规划控制区规划和跨镇街协调规划;审核镇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除镇总体规划外的其他规划。
(三)参与本市的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市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核定其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使用,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的各项变更手续。
(五)审批全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工程报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已审批建设工程的现场放线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合格证》。
(六)组织协调全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查,指导各镇街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市政规划建设的规划许可手续。
(七)负责制定全市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全市规划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
(八)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九)组织检查各单位、人员执行城市规划的情况,制止、纠正违反城市规划或越权审批的行为,配合综合执法局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十)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镇街规划管理所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符合区域人口发展、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决定城乡规划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包括规划专家和人大代表。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形式、议事规则和程序由本级人民政府制定。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给予财政支持。第七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空间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建立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城市空间基准,实现信息共享。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八条 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按下列规定组织编制、审批:
(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其他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隶属于区的,由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隶属于县(市)的,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村庄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其中,村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村庄规划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纳入城市规划,不再单独编制镇、乡、村庄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纳入镇规划,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第九条 城市、镇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第十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按下列规定组织编制、审批和备案:
(一)市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二)县级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隶属于区的,由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隶属于县(市)的,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是什么?
财务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办公室,窗口,审批,之类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的。
好是好的,工资一般不会低。还有一个腐败的问题,做在招投标办公室可以有红包拿,每开一个标只要负责审文件之类的,都会有专家费,按各个地方标准不同,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我们那里一般是300. 有的还可能更高。
所以一般这个部门的人经常调动吧。你自己把握。
请问建设局的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是干啥的?
日常工作主要是办理民房审批手续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行政管理措施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协调、指导各乡镇建设办和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的村庄、集镇、建制镇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城乡规划编制办公室,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
县级在编的建设局普通科员的工资在5000左右。(苏州吴江就是这么个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