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做些什么?
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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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布置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
3、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
4、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5、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扩展资料:
总体规划中应附有图纸和相应文件如下:
1、城市现状图。
2、城市用地评价图。
3、城市环境质量评价图。
4、城市规划总图。
5、城市各项工程系统规划图。
6、城市建设规划图。
7、城市郊区规划图。
8、总体规划说明书(包括投资估算)。
根据城市的不同规模、性质和特点,规划图纸可以适当合并或增减。图纸一般为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城市郊区规划图用较小的比例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
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得合法程序
你好,
第一步,组织编制机关对现行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依法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始修编;
第二步,组织规划纲要以及规划草案的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和听证会等;
第三步,向社会各界公示;
第四步,征求同级人大意见;
第五部,上报审批机关审批并备案。
第六步,规划批复后要及时公布实施。
城市环境规划的步骤是什么?
城市环境规划的编制主要有以下步骤:
1.调查与评价规划区的环境现状,确定主要环境问题和污染状态
2.通过环境预测和环境功能区划分等,确定环境规划目标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并产生污染物的最大容许排放量和削减量
3.根据反馈,调整规划,知道最终产生合理可行的城市环境规划
城乡规划程序规定
法律分析: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