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帮助鉴定林业有害生物的函

各区林业(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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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林检

〔2014〕8号)要求和全省

林业有害生物

普查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决定于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为切

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确保按...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林业资源,维护林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除治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产生危害的病原微生物、动物和植物。

本办法所称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包括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林业植物,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第四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防控、分类施策、依法监管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林业防治机构)具体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治以及宣传普及、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等工作。

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所辖领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工作。

林业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其所属或者经营森林、林木的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工作。第二章 监测预防第七条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林业资源分布、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科学布局测报站(点)和网络系统。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所需物资储备工作机制,保障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设施。

因实施城乡建设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影响监测环境,或者确需占用、移动测报站(点)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当地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意见,并承担迁建、改建费用或者补偿费用。第九条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或者新发现、新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适时进行专题调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意见。第十条 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科学确定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发生和危害等情况,分析发生发展趋势,及时向本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上级林业防治机构报送行政区域内的监测预报情况。

林业防治人员在林业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林地内设立监测点、安装监测设施,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气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监测林业有害生物所需的气象服务。第十一条 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定期发布林业有害生物趋势预报,及时发布重大或者突发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并提出防治建议或者方案,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

媒体应当及时无偿刊播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信息。第十二条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数据,提出具体预防和治理措施,指导林业生产经营者实施有效防治。

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古树名木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或者林木,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制度。第十三条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对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物理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提高林木抵御有害生物灾害的能力。第十四条 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使用携带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二)及时进行抚育管理,对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进行预防治理。

(三)及时清理火烧迹地,清除枯死木或者受损严重易遭受病虫侵害的过火林木。第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化防治组织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及其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做好社会化防治指导工作,加强对社会化防治组织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向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提供科学防治技术服务。

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资质单位了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是指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和森林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资质单位的病原微生物、动物和植物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资质单位的预防、控制和治理。

前款所称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包括林木种子、苗木和其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资质单位他繁殖材料,乔木、灌木、竹类、野生花卉、用于绿化的地被植物和其他森林植物,木材、竹材、盆景以及其他森林和林木产品等。第三条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无公害防治,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森林、林木健康,维护生态安全。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和防治目标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规划。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控机构(以下简称检疫防控机构),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具体组织工作,实施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

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司法、公安、园林、出入境检验检疫、气象、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第六条 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利用者应当依法做好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第七条 鼓励林业资源所有者和经营者成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社会机构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第二章 预防预警第八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林业资源分布状况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点),配备专(兼)职测报员,划定测报责任区。

检疫防控机构应当组织监测站(点)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监测、调查和分析,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及上级检疫防控机构报告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情况。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配合检疫防控机构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第九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对重点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者新发现、新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专题调查。

针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传播以及危害状况,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适时进行风险分析。第十条 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检疫防控机构,应当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短期、中期、长期发生趋势预报以及重大警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第十一条 造林抚育、园林建设、道路和河道沿线绿化等工程,应当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内容纳入规划方案,并在设计、施工、养护等环节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

林业植物繁育场所的设立应当符合植物检疫要求,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配备检疫除害设施设备。

绿化造林应当选择良种壮苗,优先使用乡土林业植物,并采用混交栽植模式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资质单位;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绿化造林。第十二条 林业资源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加强林业资源的抚育管理,及时清除严重感染病虫的林业植物,改善林业植物生长环境。

林业资源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管理范围内的有益生物。鼓励进行生物天敌繁育和释放,实施生物防治。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移动、破坏和损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点)的设施设备。

因城乡建设确需迁移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点)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征得所有者同意,并按照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择地重建。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第三章 检疫控制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检疫防控机构申请产地检疫。

检疫合格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检疫处理通知单》要求进行除害处理。

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补充名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公布。

广东省林业学会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丙级资质标准

一:广东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现在已经从新开启申请,又广东省林业学会审批,一年有四次申请时间,分为三月一次。

1.资质分为四种: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

2.资质都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单位可从丙级开始申请。

二,四专业资质丙级标准:

(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丙级):

   1资历和荣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30万

c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50M2

d单位成立不少于6个月

g没有发生造林施工质量事故或因造林质量原因被有关单位批评.

   2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60%:

b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林业工程师不少于1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

     3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施工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术装备

b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造林绿化监理丙级):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地理法人资格:

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30万:

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50m²;

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6个月;

没有发生过造林监理质量事故或因监理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技术力量:

正式职工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50%;

具有林业中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员不少于1名;

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监理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具有开展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相关软件;

有完善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低于6个月;

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m²)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其中,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1人。

能独立承担一般县级森林资源调查和林业规划设计业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丙级):

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1名以上;

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5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1名;

具备电脑,照相机,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机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10hm²1/天的作业能力

三,四专业资质业务范围:

1: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营造林,城乡绿化,生态修复等工程施工与管养。

2: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营造林,城乡绿化,生态修复等工程监理。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林业规划设计,可行性报告咨询,林业标准制定等。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预防和防治施工。

林业资质更多详细内容问题可与方讨论。

林业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问题一:县林业局有哪些部门? 办公室、植树造林办(绿委会)、森林资源管理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森林公安分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办公室、科学技术办、、人事教育办等10多个办公室

问题二:林业局下属都有什么事业单位?进那个更好点? 好了加分 各省都不一样,大至有森林派出所(或者森林分局)、森防站、资源站(调查大队)、生态中心、林业站(推广站)、山林办、种苗站(苗圃)等。林业站搞技术、资源站搞林政管理、种苗站大多自负、森防站侧重病虫 害防治。公务员编制较少,一般为森林警察和林政科科长。

问题三:林业局有多少个科,每个科下属员工都是什么职务?下属员工哪些属于公务员? 感谢对林业行业的关注。

首先,想走职称线,那胆行政的事就不要去想。

其次,你还没弄明白职称和职务的概念。

再次,每个 *** 业务部门的人员分在编和非在编,但是不影响职称评定。大部分的林业部门都是事业单位,林业基层执法有参公或者是公的。职称评定属于农业技术系列,职称分高、中、初级。

最后,各个省份地方根据自己地方森林资源状况来划定业务部门,科室设置也不一样,职务一般为三种站长、副站长、工作人员,都不是一概而论。

百度百科有关于林业局内设机构概括的还比较全面。baike.baidu/view/230637

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 *** ,林业工作任务任总而道远。

问题四:在林业局主要做些什么? 岗位不同干的活也不同,主要是自己科室里的那点事儿。给你个市级林业局的机构设置,国家、省、市、县从上到下对口都差不多。

市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 、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构编制、人事、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植树造林与产业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林业及其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国有林场(苗圃)、种苗基地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科技推广应用;拟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森工行业管理,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林业企业改革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科

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拟定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承担林地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审核、审批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的申报;负责林业执法监督和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负责林业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工作,督促查处林政案件;指导并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普查、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导管理全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建设。

(四)计划财务科

组织拟定林业发展和林业重点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林业和生态建设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全市林业财务、统计和市级林业国有资产;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资金管理、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和补助制度的建立、实施;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

(五)森林公安科

组织拟定全市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建议;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督促、查处重大森林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森林防火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拟定全市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建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林业改革发展科

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市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纪检监察机构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林业局专职纪检监察员。

问题五:国家林业局有几个直属院什么级别 到国家林业局官方网站上去看啊。

问题六:县级林业局下属都有什么机构? 县林业局-林业站,主管乡镇内的造林绿化、森林防护等林业事项。

县林业局-林场,主管施业区内的森林保护和森林培育等林业事项。

县林业局-林业派出所,主管施业区内的的森林保护和林业刑事案件。

问题七:林业局,农业局,都有哪些下属单位涉及到评职称 林业局下属:林场、林业站、林科院、林业设计院、林业院校等

农业局下属:农场、农推站、农业院校等。

问题八:求问内部人士,林业局里面哪些部门是属于公务员编制的 1、局机关里的正式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部门除外),属于公务员。

2、下属单位,如林场、苗圃、属于企事业单位。

问题九: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哪个好? 你要具体到你们林业局的情况。每个林业局下属的单位都是经当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分一级、二级事业单位。一般一级事业和局机关平级,二级要降半级。另外其职能差别也很大,有辅助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有技术类的事业单位(如林科院一类的研究机构)等等。这就要看你的专业和能力了,如果偏重行政管理可以考虑到辅助行政类的单位,如果偏重研究可以到林科院、研究所一类的机构。不好泛泛的说哪个好。其实最好还是在局机关里面,呵呵!不知能否帮到你?

问题十:林业局有什么项目? 林业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细则》《防沙治沙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起草全区林业发展、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二) 拟定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全区国有林业资产。 (三) 组织开展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防沙治沙、森林旅游、花卉业、沙产业和经济林果业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四) 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和荒漠化防治工程。 (五) 指导国有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评估及审计;对集体、个体林场实行宏观管理。 (六) 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开展沙漠化普查及监测;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及运输;依法保护、管理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七) 指导全区林业公安及森林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 (八) 指导全区林业科技、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科研、学术交流、成果推广及先进技术、新产品引进及推广普及,指导全区林学会工作及林业队伍建设。 (九) 组织全区林业发展调查,为 *** 提供建议及决策依据;开展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论证,筹集林业专项资金,建立和征收全区育林基金,并监督使用。 (十) 负责指导林业系统的劳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报批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一) 指导林业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 *** 交办的其他事项。 肃州区林业局有关业务公开办事程序 一、 林木采伐证办理程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之规定,国有、集体或个人采伐树木必须办理国有、集体或个人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办理采伐许可证。 (三)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1、 国有农林场、机关农林场、城市的树木采伐,还应当提交采伐申请和更新计划,内容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2、 镇集体或个人的树木采伐,由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采伐申请和更新计划,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四)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办理由县市林业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白全国及业务股王爱萍同志具体办理。 (五) 国有农林场、机关农林场、城市的树木采伐,属于机关农场的,由机关农场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属于国道、省道的,由公路总段签字盖章;属城市的,由园林处签字盖章。农村集体或个人的树木采伐申请报乡镇林业站,经乡镇林业站进行实地查看,采伐地点、数量属实,并认为采伐后对防护林作用影响不大的,由乡镇林业站统一报送林业局。 (六) 林业局根据提供的文件材料,需要到实地查看的在十五日内做出决定,不需要到实地查看的,经审核后发给集体、个人采伐许可证。 (七) 审批权限规定:国有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5立方米以下,由林业局主管局长签字后直接审批办证;采伐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