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前期项目都干什么活?也需要招标嘛?需要什么资质?
须招标项目参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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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质要求参考方库等资料
你好! 想向您了解一下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的情况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始建于1958年(与中国林产工业工程咨询公司为同一机构、两块牌子)林业规划设计资质招标,是一家以从事林业、林业产业、木材加工和建筑工程咨询设计为核心业务,并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多方位、全过程服务林业规划设计资质招标的科技型企业化管理林业规划设计资质招标的咨询设计单位。持有农林行业甲级、建筑工程甲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甲级,电力、市政、轻纺等多项乙级咨询设计资质;以及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建设监理、机电设备成套和建设工程设备招标甲级资质证书和商务部授予的对外经营权证书。1999年通过国际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中国生物质化学工程理事会等十几个国家级和林业行业内的著名协会担任着常务理事、理事工作。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现有员工400余名,中高级职称人数占80%以上。其中林业规划设计资质招标:国家级设计大师、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余名;各类注册工程师近百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套齐全。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机构设有林产工业所4个、建筑设计所3个、林业工程规划设计所、林业碳汇和生物质能源所、科技所、能源工程所、环境工程所、生态工程咨询所、景观规划设计所、林权交易和产权评估中心及信息中心等业务部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套齐全。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下设北京思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地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北京红桦广告中心、厦门分院等分支机构。另外,国家林业局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总站、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纤维板专业委员会、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工程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木工胶粘剂与表面加工专业委员会、中国林业产业协会油橄榄与油茶分会等多个机构依托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设置。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在专业技术水平方面,始终处于本行业发展的领先地位,已先后完成各类林产工业、制浆造纸、火力发电、林业工程、环境工程、生态工程等大中型项目、引进项目及林业系统援外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规划、设计等近2000项。其中,30余项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咨询、设计奖励;80余项获得省部级奖励。同时,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注重吸收国际先进技术与设计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和促进成套技术与设备的国产化,开发林业规划设计资质招标了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还承担了许多科研类、公益类的国家级林业项目,包括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引进、林业科技成果项目推广、林业产业化项目、林业标准化项目、森林资源管理与检查、林业信息网络和森林火灾预防与管理等项目。此外,还广泛承担了林业行业内的管理任务,包括行业规划、项目评估,行业标准、定额、规范的编制等行业管理工作,为中国林业建设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林业工程师,能否将资质借给公司参与招投标?是否违法或者违纪?具体法律规范什么?
自己不参与到该项目,但借给了自己公司招投标吗?不是挂靠到别的公司吧,那一般问题不大。不过严格说起来的话,这个算是违法行为。具体的条款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九条。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业局招标需要什么资质
有很多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补充说明描述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38号规定,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2)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补充说明描述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后附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提供。(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描述投标人在投标时,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